(一)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离婚时分割增值部分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比如统计双方对购房资金的投入、各自对家庭的付出等确定贡献大小;明确婚姻持续时长;考虑子女抚养权归属和女方权益等,以此调整分割比例,实现公平合理分割。
(二)一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情况,先算出共同还贷金额占购房总房款的比例,再用该比例乘以离婚时房产增值的金额,得出的结果由夫妻双方平分,给予非首付方相应补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