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外观设计专利权保护范围,以图片或照片中的产品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辅助解释。在实际操作中,要仔细核对专利文件中的图片、照片和简要说明,明确专利的边界。
(二)进行侵权对比,对被控侵权产品和专利产品整体观察、综合判断。若整体视觉效果无实质差异,认定为近似;有实质差异则不近似。对比时要全面考虑产品的各个方面。
(三)考虑产品种类,只有被控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属相同或相近种类时才可能侵权。相同种类指用途完全相同,相近种类指用途有相同性和关联性。判断时要准确把握产品的用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简要说明可以用于解释图片或者照片所表示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