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共同财产先由双方协商处理,若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若子女抚养权归女方,法院分割财产时会适当倾向女方。
(二)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像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等,依旧归个人所有。
(三)女方在家庭生活中承担较多抚育子女等义务,离婚时可向另一方请求补偿。
(四)若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分割财产时可能少分或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