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留相关证据。对于加害人的违法行为,比如侮辱、诽谤的聊天记录、视频音频等都要留存,以证明其存在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二)及时就医诊断。受害者出现精神痛苦等状况时,要尽快到专业医疗机构进行诊断,获取精神障碍或严重精神不适的医学证明,证明精神损害事实。
(三)梳理因果关系证据。收集能证明精神损害是由加害人违法行为直接导致的证据,如事件发生的时间顺序、相关证人证言等。
(四)明确加害人过错。通过收集加害人故意或过失的证据,比如其故意散布虚假事实的证据,或因疏忽未注意义务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义的特定物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