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第一顺序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需确定其晚辈直系血亲的范围,收集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出生证明等,以便办理代位继承手续,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进行房产过户等操作。
(二)若第一顺序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要明确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如配偶、子女、父母等,同样准备好亲属关系证明,通过法律程序办理转继承,完成房产的继承过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第一千一百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并没有放弃继承的,该继承人应当继承的遗产转给其继承人,但是遗嘱另有安排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