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两周岁以下子女,若母亲无不宜抚养情形,尽量由母亲争取抚养权,若母亲存在不宜抚养情况,父亲可积极争取。
(二)已满两周岁子女,父母可先协商抚养权归属,若无法协商,双方都应收集自身抚养优势证据,如稳定经济收入证明、良好居住环境证明、能给予孩子更多陪伴时间的证据、优质教育背景等,同时收集对方不利抚养条件的证据。
(三)对于八周岁以上子女,父母要尊重其意愿,做好沟通工作。
(四)双方能就抚养权达成一致,在离婚协议中明确约定;无法协商一致,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