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院判决离婚案件抚养权归属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根据子女不同年龄阶段有不同考量。不满两周岁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不适宜抚养情形的除外;已满两周岁子女,法院综合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一方有绝育手术、无其他子女等情形可优先考虑;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尊重其真实意愿。
2.当父母抚养条件基本相同且都要求直接抚养子女时,若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生活多年,且老人有能力并愿意照顾,可作为优先条件。
3.建议父母在争取抚养权时应积极展示自身良好的抚养能力和条件,如稳定的经济收入、健康的生活环境等。同时,尊重子女意愿,为子女创造和谐的成长氛围。已满八周岁子女的父母,要多与子女沟通交流,了解其想法。对于老人参与抚养的情况,要合理利用并保证老人有足够精力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