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准备充分材料,确保个人身份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完整且真实有效,避免因材料缺失影响办理进度。
(二)共同前往合适的公证机构,可选择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
(三)申请时认真填写公证申请表,清晰准确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如实提交证明材料。
(四)配合公证机构审查,对于公证机构重点审查的当事人身份、意思表示、协议内容等方面,确保真实合法。
(五)如实回答公证员询问,公证员询问并记录时,要提供真实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