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要在抚养纠纷中反诉抚养权,需确保反诉与本诉基于同一法律关系或事实,且在本诉进行时提出。
(二)提出反诉的一方应收集能证明现有抚养情况对子女不利,自身抚养更利于子女成长的证据,像自身经济状况良好、居住环境适宜、教育资源丰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