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双方能达成一致的,自行协商财产分割方案,然后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按协商方案分配财产。
(二)协商不成的,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判决。
(三)明确财产性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是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赔补偿等是个人财产,不参与分割。
(四)若发现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等行为,可向法院主张其少分或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