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处理不愿离婚的被告,依原告证据及具体情况判定是否准予离婚。证据充分证明感情破裂则可判离,不充分通常不判离;首次未判离无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再诉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再次起诉应准予离婚。
法律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院判决离婚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依据。原告提供如重婚、家庭暴力等法定情形的充分证据,即便被告不愿,法院也可认定感情破裂而判离。若证据不足,无法认定感情破裂,法院一般不会准予离婚。第一次起诉未判离,若无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六个月内再次起诉,法院不予受理,这是为避免当事人滥用诉权。而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分居满一年,原告再次起诉,说明感情状况进一步恶化,法院应当准予离婚。法院始终会综合案件各方面情况,依据法律规定公正裁判。若您在离婚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得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