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应按约定保障其探望权,无约定可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若有不利情形可申请中止探望。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孩子表达想妈妈的情感需求,若母亲未直接抚养孩子,保障其探望权符合法律规定和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若有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约定了探望时间、方式,应按此执行;若没有相关约定,双方应友好协商确定。若协商无法达成一致,不直接抚养孩子的母亲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来确定探望权的具体行使方式。不过,当出现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时,可向法院申请中止探望,待不利情形消除后再恢复。如果在处理探望权问题上遇到困难,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解决问题,维护各方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