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让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按特殊方式分配,夫妻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要注意避免将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进行混同或转化,以防影响财产性质认定。
(三)离婚分割财产时,若对婚前个人财产性质有争议,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可收集相关证据证明财产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