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签完离婚协议后,双方有离婚意愿且对协议无异议,需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历三十日冷静期和后续三十日申请期,符合条件才可领取离婚证,未按时申请视为撤回。
法律解析: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离婚登记有严格程序。双方签订离婚协议后,携带规定材料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设置三十日冷静期是为避免冲动离婚,期间任何一方反悔可撤回申请。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需再次共同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审查符合条件才予以登记发证。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这一系列程序保障了离婚的严肃性和慎重性。如果大家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