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损失赔偿范围。当一方违约导致对方损失时,损失赔偿额要包含违约造成的损失以及合同履行后可获得的利益,不过不能超过违约方订立合同时能预见或应该预见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二)分别计算直接和间接损失。先明确直接损失,也就是现有财产的减少,像为履行合同支付的费用等;再考虑间接损失,即可得利益损失,例如因对方违约错过的商业机会等。
(三)参考合同约定违约金。若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可按约定计算损失赔偿。若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