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处理轻伤赔偿时,对于人身损害赔偿,要保留好各项费用的相关凭证。如医疗费用的发票、病历,误工的收入证明、请假条,护理人员的收入证明等,以此作为计算赔偿金额的依据。
(二)对于财产损失赔偿,及时对受损财物进行拍照、评估,确定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如果双方对价格有争议,可以找专业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三)若造成残疾,需进行伤残鉴定,依据鉴定结果主张残疾赔偿金和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