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是否达到立案标准:判断诈骗公私财物价值是否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若达到“数额较大”标准,可考虑报案。
(二)判断诈骗情形:留意合伙人在合伙事务中是否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其他合伙人出资款或合伙财产等行为。
(三)明确本地标准:了解本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确定的具体立案数额标准。
(四)收集证据报案:发现合伙人可能诈骗,及时收集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其审查决定是否立案。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