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被抓原因,若为行政拘留,离婚诉讼正常推进。
(二)若为刑事拘留,原告向受诉法院说明情况,法院可能到羁押场所询问或开庭。
(三)若被告被判刑服刑,原告凭相关法律文书和证明材料,申请到服刑地开庭。
(四)被抓方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诉讼,出具授权委托书并明确代理权限。
(五)双方积极配合法院,提供必要材料保障诉讼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此条虽未直接针对一方被抓情况,但体现了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包括离婚案件的程序灵活性,可作为处理此类特殊情况的程序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