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和已婚女人交往,未以夫妻名义生活虽不构成重婚罪但违背公序良俗,应停止交往;涉及财产按情况处理;以夫妻名义生活涉嫌重婚罪,要坦白争取谅解并承担可能的法律后果。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与已婚女人交往未以夫妻名义生活,虽不触犯重婚罪,但这种行为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原则。交往期间财产往来,若为赠与,根据法律规定,一般交付后赠与行为完成,不能随意撤销;若为借款,则适用民间借贷相关规定,出借方有权要求偿还。而以夫妻名义与已婚女人共同生活,刑法规定这种行为构成重婚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当对方配偶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损害赔偿时,民法典支持无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若遇到此类复杂法律问题,建议及时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妥善处理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