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共同共有的婚前财产分配,双方应先明确有无约定,有约定就按约定执行,这样能避免后续纠纷。
(二)若没有约定,离婚时要准备好财产来源、出资情况等相关证据,以便法院合理分割。
(三)如果是各自出资购买形成的共同共有,需保留好出资凭证,按出资比例分配财产。若难以确定出资比例,要做好可能等额分割的准备。
(四)若一方在使用财产过程中付出较多维护成本,要收集相关费用凭证,争取在分割时得到适当照顾。
(五)要防止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共同共有婚前财产,留意财产动态,发现此类行为及时采取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