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款项是女方婚前个人财产且未与夫妻共同财产混同,保留好财产来源等相关证据,如婚前银行存款记录等,离婚时可主张该款项归自己所有。
(二)若女方明确表示赠与夫妻双方或女方父母给付无明确约定赠与一方,离婚时可先与对方协商分割方案,争取达成一致协议。
(三)若有明确约定赠与一方,要留存好相关约定的证据,如赠与协议等,以便在离婚时维护自己权益。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依据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