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后用婚前财产买股票,本金是个人财产,增值部分若为自然升值属个人财产,若因积极管理操作产生则属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财产的归属认定需考量其性质与形成方式。婚后用婚前财产购入股票,本金源于婚前财产,自然属于个人财产。而增值部分,若仅仅是因市场行情自然升值,像宏观经济形势变化等因素致使股票价格上涨,这种自然增值未包含夫妻双方的人力劳动投入,所以应认定为个人财产。但若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股票进行积极管理操作,如频繁买卖、专业选股等,该增值包含了人力劳动投入,就属于投资收益,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您在财产归属认定方面存在疑惑,或者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问题,欢迎向我或其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