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遇到机动车交通事故时,若有人身损害,及时收集好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费用清单等作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的证据。
(二)若造成残疾,要进行伤残鉴定,以确定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金额。
(三)若导致死亡,保存好相关丧葬费用的票据等。
(四)对于财产损失,要保留好维修发票、施救费用凭证等,经营性车辆要提供运营收入证明来确定停运损失,非经营性车辆保留好替代性交通工具费用票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