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审查时,要仔细核对案件材料清单,确保材料齐全,同时依据地域、级别等管辖规定,准确判断是否属本检察院管辖。
(二)全面审查过程中,讯问犯罪嫌疑人要依法依规进行,保障其合法权益;认真听取辩护人及被害人意见,做好记录;对证据进行多方面调查核实,综合判断犯罪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
(三)若认为应提起公诉,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和法律依据,撰写高质量的起诉书。
(四)对于拟不起诉的情况,无论是犯罪情节轻微还是证据不足,都要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集体讨论等环节后作出决定,并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相关人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