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业务员将提成投入非吸公司,投入时明知非吸行为,投入金额计入犯罪数额,量刑可酌情从轻;不知违法,投入金额计入非吸数额,但计算违法所得时从提成总额扣除,需结合证据判断主观明知情况认定处理。
法律解析: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非吸案件中业务员投入提成的情况有明确处理规则。当业务员投入时明知公司存在非吸行为,其投入金额本质上仍是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的一部分,所以要计入犯罪数额,但考虑到其自身也有资金投入这一情节,在量刑时会酌情从轻。若业务员投入时不知公司行为违法,投入金额虽会计入非吸数额,但在计算其违法所得时,投入部分不应再认定为提成收入,需从提成总额中扣除。在实际的司法实践里,判断业务员主观是否明知是关键,这需要结合具体证据来进行,只有依据事实和法律,才能准确认定投入金额的性质和处理方式。如果您在非吸案件相关法律问题上有疑问,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获取准确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