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购买的股票基金一般为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分割;婚后有操作产生的收益属夫妻共同财产,需分割;未操作的自然增值部分仍为个人财产,不分割。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购买的股票基金,在无特殊情况下归购买方。然而婚后若对其进行买卖、加仓减仓等操作,这期间产生的收益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经营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若婚后未操作,股票基金因市场波动自然增值,这并非夫妻共同经营结果,仍为个人财产。如果在离婚财产分割中遇到关于婚前股票基金的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