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遇到男方有抚养权却不让探视的情况,先心平气和与男方沟通,说明探视权是自己法定权利,争取和平解决问题。
(二)若沟通没用,女方可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男方协助自己行使探视权,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探视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三)若男方不执行法院判决,女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对男方采取批评教育、罚款、拘留等措施保障女方探视权,但通常不会针对孩子人身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