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归属分多种情况,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为其婚前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归产权登记方,登记方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一般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另有约定除外。
法律解析:
依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在房产归属认定上,考虑到出资情况与产权登记情况。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体现了对子女的赠与意愿,所以认定为子女个人财产。一方父母付首付,婚后夫妻共同参与还贷,房屋虽归产权登记方,但另一方对房屋有资金投入和贡献,所以登记方要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双方父母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按出资份额按份共有符合公平原则,若当事人有其他约定则从约定。若在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归属问题上有疑惑,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了解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