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金融机构明知借名贷款仍发放有过错需担责;名义借款人不知情被冒用无需担责,知情配合则与实际用款人连带还款;实际用款人有还款义务,不还构成违约,名义借款人担责后可追偿。
法律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中有审核义务,明知是借名贷款仍发放,违背了审慎经营规则,自身存在过错,所以要承担一定责任。若名义借款人在不知情下被冒用身份,未作出真实的借款意思表示,自然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而当名义借款人知情且配合时,其与实际用款人对金融机构形成了共同的还款责任关系,金融机构有权要求名义借款人履行还款义务。实际用款人使用了贷款资金,就负有偿还义务,不还款属于违背合同约定,构成违约。名义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后,基于其与实际用款人之间的关系,可向实际用款人进行追偿。如果您在借名贷款方面遇到了法律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