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对方协商增加抚养费,依据子女实际需求、对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若当前费用不够维持孩子生活,可要求适当提高。
(二)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要提供孩子生活成本增加、自身经济困难等证据,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增加及数额。
(三)申请社会救助,向民政部门申请低保、临时救助等。
(四)通过社区、妇联等组织获取就业指导和帮扶,提升就业能力增加收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