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级别管辖时,先判断案件影响范围。若为普通案件,可向基层法院起诉;若涉及重大涉外或在中级法院辖区有重大影响等情况,向中级法院起诉;在高级法院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向高级法院起诉;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最高法院认为应由其审理的,向最高法院起诉。
(二)确定地域管辖,先看是否属于专属管辖,如不动产纠纷就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若不属于专属管辖,先考虑一般原则“原告就被告”,看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若为合同纠纷,还可选择合同履行地法院;侵权纠纷可选择侵权行为地法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