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孩子不满两周岁,母亲可积极争取抚养权,一般能获得法院支持。
(二)孩子已满两周岁,父母可提供自身经济状况良好证明、稳定的生活环境以及与孩子感情深厚的证据,以争取抚养权。
(三)孩子八周岁以上,要尊重孩子意愿,可让孩子表达想跟随生活的一方。
(四)若双方抚养条件相当,可协商一方抚养一个孩子,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
(五)若一方存在虐待、暴力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情形,另一方可收集相关证据,争取两个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