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决定诉讼离婚前,先预估财产分割情况。若财产总额不超20万元,可大致按50元至300元准备案件受理费;若超20万元,算出超出部分按0.5%交纳的费用,加上基础的50元至300元,得出案件受理费。
(二)考虑是否需要申请保全措施,提前了解申请费的交纳比例,根据实际保全财产数额准备费用。
(三)聘请律师时,多咨询几家律所,对比不同律师的收费标准,结合案件复杂程度和律师经验等因素,与律师协商确定合理费用。
(四)若涉及鉴定、评估等,提前了解相关机构的收费情况,做好费用准备。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