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到传票后,仔细查看传票和起诉状副本,明确男方诉求及事实理由,做到心中有数。
(二)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涵盖夫妻感情未破裂、财产状况、子女抚养能力等方面,为自己的主张提供支撑。
(三)若不想离婚,在答辩状中阐明夫妻感情良好,不符合法定离婚情形的理由。
(四)涉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提出合理主张。
(五)庭审时按时参加,充分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诉求;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女方积极应对离婚诉讼,按时出庭等行为符合法律对当事人参与诉讼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