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律师隐瞒不利证据的行为,律师协会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罚款、停止执业、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等惩戒,加强行业监督。
(二)司法机关若认定该行为妨碍司法公正且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当事人若因律师隐瞒不利证据遭受损失,可要求律师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承担赔偿责任,律所赔偿后可向有过错的律师追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律师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或者威胁、利诱他人提供虚假证据,妨碍对方当事人合法取得证据的,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给予停止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处罚,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吊销其律师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