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夫妻双方约定用共同财产偿还一方婚前债务,应签订书面协议明确约定,避免日后纠纷。在离婚分割财产时,非借款方及时向借款方提出补偿要求。
(二)若借款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双方共同承担还款责任时,应明确各自还款份额和方式,避免产生经济矛盾。
(三)若借款仅为一方婚前个人事务,非借款方在发现用共同财产偿还后,及时向借款方提出追偿要求,并保留好相关证据。
(四)无论哪种情况,都要注意保留还款记录、资金流向等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还款凭证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