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拿回女儿抚养权,优先考虑与对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并进行公证,此方式相对平和高效。
(二)若协商不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证明自己有更利于女儿成长的条件,比如经济状况改善、能提供优质生活与教育环境。
(三)收集对方不利于女儿成长的证据,像虐待、遗弃、患严重疾病等情况。
(四)若女儿已满八周岁,可让女儿表达愿意跟随自己生活的真实意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