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想和平解决孩子抚养权变更问题,女方可先尝试与前夫沟通,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签订变更抚养权的协议,完成抚养权的变更。
(二)若和前夫无法协商一致,女方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比如前夫患严重疾病或伤残的诊断证明、前夫不尽抚养义务或虐待子女的证据、孩子愿意随女方生活的声明等,以争取法院支持变更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