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能与另一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时,要确保内容完备,详细写明抚养权归属、抚养费支付方式及金额等关键内容,这样协议才具有法律效力。
(二)若协商不成,服刑人员可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关系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收集对方不宜继续抚养子女的证据,如虐待子女的相关证人证言、医院出具的对方患严重疾病的诊断证明等;同时,准备自身有能力抚养子女的证据,例如稳定经济来源的证明、服刑结束后的生活保障规划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