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能确定未分红具体数额,可将其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一般平均分配,同时结合双方对家庭贡献等实际情况适当调整比例。当事人应积极收集未分红数额的相关证据,如公司财务报表、股东会决议等,在离婚诉讼中向法院提供。
(二)若无法确定未分红数额,法院通常不在离婚诉讼中直接处理。当事人可待分红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要求分割已确定的收益。在此期间要留意公司分红动态,及时掌握分红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