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法院判决离婚时房产归属依据房产购买情况等判定,婚前全款买且登记在一方名下归购买方;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首付方名下归首付方,需补偿另一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属共同财产,依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涉及父母出资要结合出资性质判断。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相关规定,一方婚前全款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产,因其购买行为在婚前完成,资金来源为个人财产,所以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购买方。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登记在首付方名下的房产,首付部分是首付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相应增值是夫妻共同投入和增值,所以法院一般判房产归首付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同时获得房产一方要补偿另一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在谁名下,都体现了夫妻双方的共同投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会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判决,可能一方得房补偿另一方或双方按比例共有。涉及父母出资的情况较为复杂,需结合出资性质等具体判断。如果您在离婚房产分割方面有疑问,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