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身损害赔偿
1.医疗费按实际发生费用赔偿,需保留好相关医疗票据。
2.误工费根据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要提供收入证明和误工时长证明。
3.护理费依据护理人员收入、护理人数和期限计算,同样需相关证明。
4.残疾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结合伤残等级计算。
5.死亡赔偿金按上述标准计算二十年。
(二)财产损害赔偿
遵循填平原则,以财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其他合理方式计算。侵害知识产权造成财产损失,先按权利人实际损失赔偿,难以确定的,按侵权人获利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
综合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手段、行为方式等因素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