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了解追诉标准:明确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达到“数额较大”一般会立案追诉。
(二)关注地区差异:各地区会根据自身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在规定幅度内确定本地具体追诉数额标准,要了解所在地区标准。
(三)注意特殊情形:即便未达数额标准,但有通过短信、电话、互联网等对不特定多数人发虚假信息实施诈骗等情形,也会立案追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