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原判决已合理预估处理后续治疗费用,病情加重超出预期,要收集能证明病情加重和车祸有因果关系的证据,像医院诊断证明、病历等,以新产生费用为理由,向法院另行起诉,要求对方赔偿新增合理费用。
(二)若原判决未涉及后续治疗内容,因病情加重产生的费用等损失,也需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让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法院会按照证据和实际情况确定责任承担和赔偿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