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定可得利益数额方法
1.有市场价格参考时,用市场价格与合同价格的差价计算。
2.生产利润损失,按延误生产期间的正常经营利润计算。
3.转售利润损失,按转售合同价格与原合同价格的差价计算。
(二)主张可得利益要点
1.要有证据证明可得利益具有确定性、可预见性和合理性。
2.守约方要尽减损义务,否则扩大部分损失不能主张。
(三)法院判定原则
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证据和相关因素,公平合理确定可得利益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