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应是经济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发生在市场交易活动中,赠与等单务无偿合同、涉及身份关系的协议通常不在此列,合同形式包括书面和口头。
法律解析:
合同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市场秩序和公私财产权,所以界定该罪中的合同要结合此客体。经济合同具有双务有偿性,在生产经营等市场交易活动中产生,符合该罪侵犯客体的特征。而生活中的赠与等单务合同、无偿合同,以及涉及身份关系的婚姻、收养、监护等协议,因不涉及市场交易活动,通常不认定为合同诈骗罪中的合同。合同形式无论是书面还是口头,只要能体现市场交易行为、反映交易关系就行,像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若在履行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诈骗,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您在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遇到相关法律问题,不确定是否涉及合同诈骗等情况,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