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交通责任认定书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并非行政行为,所以不能直接起诉。这明确了其性质,当事人不能将其作为可诉的行政行为来对待。
(2)若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当事人可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且申请要载明复核请求、理由和主要证据。这为当事人提供了一种救济途径。
(3)在后续民事赔偿诉讼中,即便当事人对认定书有异议,也可向法院提出自己对事故责任的意见,法院会结合全案证据审查判断,认定书并非认定民事赔偿责任的唯一依据。这说明认定书在民事赔偿诉讼中的作用并非绝对。
提醒:对交通责任认定书有异议要及时申请复核,在民事赔偿诉讼中积极提供证据表达意见,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