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不满两周岁女孩,母亲应尽量避免出现不适合抚养的情况,如积极治疗疾病、履行抚养义务等;若父亲想要争取抚养权,需举证母亲存在不适合抚养的情形。
(二)已满两周岁女孩的抚养权争夺中,双方都要展示自身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条件,比如良好的经济实力、稳定的生活环境、优质的教育背景等。已做绝育手术或丧失生育能力的一方,要提供相关证明。
(三)已满八周岁女孩,父母应尊重其想法,引导其表达真实意愿。
(四)若双方想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需达成书面协议,明确轮流抚养的方式、时间等细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