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离婚后孩子身体出现残缺,双方应先协商保障孩子治疗康复及费用承担;一方拒绝承担费用,另一方可诉讼解决。变更抚养权先协商,协商不成可起诉,法院会综合判定;不直接抚养方需支付抚养费,孩子必要时可要求增加。
法律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孩子身体出现残缺,双方应共同保障孩子治疗和康复,以孩子利益最大化为原则协商费用承担,费用分担结合双方经济状况确定是合理合法的。若一方拒绝承担费用,另一方通过诉讼维权是受法律支持的。在抚养权变更上,法院会从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综合孩子意愿、双方抚养能力和条件等因素判决。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抚养费数额根据孩子实际需要、双方负担能力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孩子在必要时要求增加抚养费也符合法律规定。如果在处理这些问题上遇到困扰,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更好地维护孩子和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