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怀孕女方提离婚,一般情况下彩礼无需退还,可正常办理离婚手续,不必担忧彩礼退还问题。
(二)若给付方以因彩礼给付导致生活困难为由要求返还,且结婚时间较短,女方需做好应对准备,可收集彩礼用途、双方共同生活支出等相关证据,证明彩礼已合理花费。
(三)若进入法律程序,双方都要配合法院,如实提供结婚时间、彩礼数额、双方经济状况等信息,以便法院综合判断。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